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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实验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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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梅县实验中学教职工考勤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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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5-13 9: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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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益,使全校教师“出满勤,出全勤”,学校特制订以贡献为主,以“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为目的考勤制度如下:
第一条:全校教职工应以主人翁意识,以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坚守工作岗位,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按时上下班,力争出全勤,出满勤,优质优速地完成本职任务。
第二条:请假手续及批假权限:
(一)有病有事必须请假,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打电话、捎口信均不算请假。
(二)批假权限是:一天由管年级领导批准,后勤由总务主任批准;两天至五天由管线领导批准;六天以上半个月之内由校长审批,超过半个月由支委会批准;超过一个月要呈送教育局审批。学校党政一把手病事假在一周以上的,要教育局批准。未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而休假的,作擅离岗位处理。请假两天以上必须写请假条。不论由哪一级批准,最后必须于请假当天把请假条归总到教务处、总务处备案,并调整好工作。
(三)长期病假、事假不计工作量,工资待遇按国家和教育局规定执行。
(四)办理请假手续,一般应提前一天,至少半天,以便调课和安排好其他工作,假期已满必须销假。
(五)教职工例会请假须经管线或管片校长批准。
(六)教研活动请假须经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批准。
第三条:教职工有如下规定假:
(一)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
(二)寒暑假按上级关于放假通知规定执行。
(三)法定婚假七天,晚婚(男二十五周岁,女二十二周岁)给结婚假二十二天。
(四)女教职工产假九十天,晚育(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给产假一百零五天;计划外生育无产假;女职工怀孕四个月以内流产,给十五至二十天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的给四十二天假,施上环手术给七天假,因病取环给假三天,违反计划生育条例不在其列。
(五)爱人产假期间,可给男方护理假三天;配偶做节扎手术,可给护理假七天。
(六)教职工子女娶嫁,可给办喜事假三天;为本人赡养的亲属办丧事给假七天,非直系亲属则给假一天,县外不含路途往返时间。
(七)参加电大、函大、自修大学函授的教职工须持文字通知,事先到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间所任课程及工作由教务处或总务处安排,按公假处理。
(八)领导、教职工参加县以上会议或因公出差,按公假处理。
(九)教职工夫妻分居两地的,其探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关于旷课(工、会)、迟到、早退时间范围的规定:
(一)旷课(工):(以抽查或检查为准)
1、教师上课铃响后二十分钟未到课堂作旷课一节论处。朝读、自习未到课堂亦按旷课一节论处。
2、上班的时间非教学人员半天未上岗按旷工一天论处。
3、无故不参加教学、教研、教改的集体活动,每缺一次按旷课一节论处。
4、不参加学校教职工例会及大型公益活动,每次视旷课一节论处。
5、严格按课表上课。未通过教务处或年级而私自换课一节,一经发现视同旷课一节处理。
(二)迟到与早退:(以抽查或检查为准)
1、上课铃声停后未到教室算迟到。
2、非教学人员(不含工友)按学校查岗时间不在岗算迟到或早退。
3、教师提前下课,职员按规定时间提前离岗算早退。
4、教职工例会以开会时间为准。
第五条:经济制约措施:
1、教师旷课一节扣10元,迟到、早退一次扣5元;非教学人员旷工一天扣20元;如教职工已请假而因领导工作失误造成空堂一节,扣该领导10元。
2、监考实行签到制,每缺一次扣10元,迟到、早退或查岗不在一次扣5元。
3、学校或教研组会议,每缺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4、教职工请病假超过一个月者,除在本县医院住院,或在经县级医院建议就治的上级医院就诊的人员以外,其他同志(特别是因病在家就诊者)每星期本人必须来校向工会主席汇报病情变化情况一次,或由家属持医院的“缴费单”来校说明病情一次,如果经学校查证是假借请长病假在外打工或躲避计划生育者,学校将除收取打工期间每月2000元的罚款外,还直接报请教育局、人事局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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