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教师技能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根据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需要,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教师的艺术素养,陶冶教师的思想道德情操,提高广大教师适应素质教育的综合能力。同时也为了活跃广大教师的业余文化生活,促进教师的身心健康,促进我县教育的和谐发展,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教师中广泛开展各项技能大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这次教师技能大比赛活动的主题是“和谐教育”。目的是:提高广大教师的业务能力,促进我县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活动内容要围绕主题,充分反映我县中小学教师热爱教育,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大力讴歌我县教育战线近十年来取得的丰硕成果和新人新事,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教师特点。
二、活动范围和对象
县教育局主管的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的在职教职工,均属参加活动的对象。
三、活动内容
1、书法(硬笔); 2、美术(绘画);
3、摄影(作品); 4、声乐(唱歌);
5、朗诵(配乐); 6、楹联创作;
7、网络资源应用(具体细则另文规定)
四、活动方法
1、以上各项活动均由各单位动员全体教职工参加,在各单位比赛选拔的基础上,每个项目推荐一个人或一个队参加全县比赛。
2、上述七项中,只有摄影和楹联两项不参加现场比赛,只要上报参赛作品就行,其他均要参加现场比赛。其中,书法、美术、摄影、楹联四项每单位只推荐一人参加比赛,(摄影和楹联每单位上报一幅作品),其他四项参赛人数不限,可以一个人也可以一个队参加,但每个单位只能推荐一个节目参赛。
五、奖项设立
每个项目设三个奖项,一等奖二人,二等奖三人,三等奖五人。整个活动设团体奖三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五个。单项奖以评委评分高低确定,团体奖按各单位七项得分的总数多少确定。其中楹联一、二等奖将作为09年全县教育系统春节对联。
六、活动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5月——6月,以学校为单位,广泛发动全体教师参加,要求每个教师至少要参加一个活动项目。
2、第二阶段,7月,各单位举行各项比赛,选拔推荐参加全县比赛节目和人选。
3、第三阶段,8月10日前各单位上报参加全县各项比赛的人选名单(摄影和征联上报作品)
4、第四阶段,教师节前后全县组织各项比赛。
七、活动要求
1、各单位参赛节目,原则上以自创为主,唱歌、朗诵、等节目不得超过八分钟。
2、县教育局将成立教师技能比赛活动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比赛活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工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各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本单位开展教师技能比赛活动的实施方案报教育工会。
4、其他有关细则另行通知。
网络教学资源应用技能比赛方案
一、比赛内容
按要求编写教案、制作课件。
二、比赛方法
1、以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学校为单位,在组织全体教师培训的基础上,分学段、分学科进行选拔赛。初中段:每所初中分:语、数、外、理、化、生、政、史、地、综合(体、卫、艺)等十科,各学科推荐一名教师报教育局教仪站,小学段:每个乡镇(县直小学)分一、二、三、四、五、六年级和语、数、科学、综合(体、卫、艺)等四个学科。各年级推荐一名教师报教育局教仪站。初中段按学科报,小学段既按学科又按年级报。
2、比赛方法:在乡镇和县直学校推荐上报的名单中,全县中小学采取分学科抽签的方式决定参赛人员。初中组,每所初中通过抽签决定三个学科(3人)参加全县比赛,小学组,乡镇中心学校和县直小学,每个单位按年级和学科抽签决定4人参加全县比赛。
3、比赛方式:教育局分学科出题,参赛者按抽签的题目要求,在电脑上编写教案或制作课件(可在电脑里收集或下载 有关资料),比赛前教育局将公布比赛内容,供各单位培训学习。
三、奖项设立
中小学段分别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单位组织奖三个。
四、比赛时间
上报参赛对象的时间和具体比赛时间,按照全县教师技能比赛统一规定的时间。
(本方案由局教仪站负责解释)
2008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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