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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实验中学关于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汤国文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5 9:25:25

黄梅县实验中学关于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班:

党的十七大是我国改革发展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引导青少年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广大青少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学生中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征文比赛活动。我校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学习十七大精神征文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结合中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实际,认真研讨学校、家乡及身边的一些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深刻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变化,自觉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引人生的航向,增强为学校、家乡和国家建设发展而刻苦学习、全面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征文内容:对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上所作的报告有关内容的理解(如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改善民生、节能降耗等);对某些时政热点问题的看法以及感受;结合父辈和自身生活经历,感受社会发展新变化;结合学习十七大精神,谈个人成长理想;其他相关主题文章。(同学们可以在报纸或网上查阅有关十七大精神的文章作参考)。

三、参赛对象:全校39个班所有学生。

四、征文体裁:文章体裁不限,除诗歌外,议论性、记述性均可,字数3000以内。文章要结合实际,有新意、有真情实感,坚决杜绝抄袭等不良行为和现象,凡有剽窃抄袭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五、征文时间:征文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0859日。要求各班在全面开展活动的基础上选送优秀作品,题下注明作者及学校班级。以班为单位,要求每班3-5篇在58日前交语文备课组长:七年级交鲁丹凤老师收,八年级交姜红老师收,九年级交舒利平老师收。汇总后于59日交教研处王光华老师处。

六、奖项设置:学校将组织评审小组对选送的作品进行集中初评,评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若干名;再选送一等奖作品去县参赛。

学校高度重视这次征文比赛活动,要求各班班主任及语文教师全面指导,将此次征文比赛作为推动广大职工及学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契机,引导同学们加深对胡锦涛总书记报告精神的理解,号召青少年树立远大志向、关心时事政治、加强自身修养,争做奋发有为的新世纪接班人

黄梅县实验中学教研处

                                    ○○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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