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全县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顺利实施教育“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1、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探索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推进学校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建立的党员学习机制、党员管理监督机制、党内民主参与机制、党员发展机制。 2、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落实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任务,不断推进全县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 3、积极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良好环境,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研究掌握教育舆情,做好教育宣传工作,深入宣传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广泛宣传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新成就,大力宣传教育工作新的举措和实践,培养和宣传教育先进典型;积极引导社会热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县教育局将适时召开宣传会议,对过去几年全县教育宣传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二、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2004]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发挥学校及德育课的主渠道、主阵地、主课堂作用,发挥德育基地、爱国主义影片和各项德育活动的作用,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和教育系统关工委作用,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预防毒品和艾滋病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反邪教教育。 5、加大考试管理与考试评价改革力度。各单位严格执行《黄梅县初中、小学考试管理办法》,严肃认真组织期末考试,实施交叉监试,集中阅卷,集中统计分析数据,分校分学科研究教学教研对策等各项工作,教育局将每期加强督导检查。以改革评价考试机制为重点,推进实施素质教育。改革学校评价制度,将入学率、义务教育完成率作为评价乡镇和学校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按学期检查通报;继续推进中考招生改革;坚决反对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落实好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要求。 6、加强校本教学研究,总结课程改革经验,推进学校文化建设,推动学校走内涵发展的道路。所有中学和中心小学要充分发挥学科教研组在新课程改革中的作用,加强集体备课、互动教研的探讨与实践。各校要认真开展校本课题研究,努力推广课堂教学模式。不断加大督促“教研同行手拉手”活动的施行。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不断总结教学思想,努力提升学校文化品位。 7、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推进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国防教育工作健康发展。抓好体卫艺课课程开课率,落实保证学生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落实梅教普[2006]02号文件《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的通知》精神,逐步调整学校作息时间。以全省重点中学生运动会在县一中举办为契机,广泛开展全县学校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和学校艾滋病健康教育防治工作督导考评,切实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规程》,认真组织参加省第七届黄鹤美育节,扎实开展好我县美育节,促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普及与提高。 8、大力推进语言文字工作。继续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湖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的学习宣传和执法调研工作,进一步促进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突出农村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巩固“两基”成果,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9、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加强春秋两季中小学开学检查工作,加强对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的监测,督促各地落实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的责任;加强对全县义务教育现状与问题的调研和指导,研究解决低收入群众子女就学困难问题的政策措施。 10、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扩大“两免一补”对象;抓好2005年“11•26”地震灾后中小学危房重建工作,继续改造现存D级危房,同时加大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力度,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完善管理办法,提高使用效率,充分发挥“校校通”资源的综合效益;提高中小学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的装备水平,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科学探究能力创造条件。探索建立化解“普九”债务的工作机制,指导各地制定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抓好农村学校“菜篮子工程”建设,推进以学校食堂、宿舍为重点的学校后勤改革与管理。 11、进一步完善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实施高中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逐校下达招生计划,取消调节计划,扩大指令性计划;制定中小学服务性收费的管理办法,严格管理代收费,抵制搭车收费,治理乱收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财务管理、中小学食堂(商店)财务管理和民办中小学财务管理。 12、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全力做好全县“普九”迎接国家验收的准备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自评制度、考察和回访制度、评估工作举报制度;按照国家要求,重新规范全县“普九”档案资料的管理;研究、制定全县巩固“普九”成果、迎接国家抽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全县“普九”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四、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发展我县职业教育 13、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职业教育的舆论宣传工作,促进职业学校切实转变办学思想,把对职业教育的认识统一到全国职教会精神上来。 14、以县理工学校被评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为契机,加强县理工学校的建设,进一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逐步实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就业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将职业学校招生就业情况与有关项目、表彰奖励结合起来;推行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培养模式。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改革以学校和课堂为中心的传统培养模式,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培养。 五、深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提高教师素质 15、加大外出打工人员的管理力度,不断深化教育系统的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人员聘用制度改革,规范聘用合同,严格聘用条件,加强岗位管理,完善聘期考核;加快核编定岗工作进程,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探索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度改革的新路子。 16、加大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力度。进一步宣传“师德楷模”郑琦同志及我县农村贫困山区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坚决杜绝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事件的发生,从严查处教师利益驱动的私自补课行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师德档案制度建设,总结推广先进典型。 17、加大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力度。继续做好实施“湖北省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试行开展“黄梅名师”的评选活动。 六、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建设好黄梅的和谐教育 18、认真做好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进一步做好“两免一补”工作,拓宽资金筹措渠道,落实家庭贫困学生“两免一补”资助机制,不断提高享受“两免一补”政策的贫困生比例;建立中职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制度,督促各高中学校落实将“三限生”收费收入的10%用于资助贫困生的政策。同时做好2007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各项准备工作。 19、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要求,规范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依法依规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管理,促进我县民办学校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教科书(含地方教材)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与监督。 20、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深入推进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表彰和推荐表彰一批县级省级和国家级安全文明校园;继续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问题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稳定预警机制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协调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维护学校及社会稳定;加强中小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加强中小学校警务室、报警点建设,组织春季和秋季集中整治行动,实现学校及周边环境明显好转。 21、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加强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建设和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局机关、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争创“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和“文明单位”活动;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努力建设和谐机关;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黄梅教育信息网资源建设力度,努力推进全县教育办公自动化;积极做好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建设节约型机关;加强直属学校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务公开。
|